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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闻】教育部:免费师范生可享受四项优惠政策

〖作者: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1873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5-21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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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5月18日指出,今年秋季进入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就读的免费师范生可享受四项优惠政策。

  国务院日前公布了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(试行)》,明确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,在北京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西南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,要求免费师范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。

  宋永刚说,这些免费师范生享受的第一项优惠政策是在校四年期间免学费、免住宿费、领取生活补助费,这是经费上的巨大优惠措施,特别是在高校普遍收费的情况下,国家拿出专项资金对考取师范的学生给予资助,更凸显了国家对师范生的重视。

  第二项优惠政策是师范生毕业以后,国家保证,只要他们到中小学工作就有编有岗,由省级政府统筹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具体落实。

  第三项优惠政策是师范生在任教农村服务的两年期间,学校为他们的继续教育、继续深造提供便利条件,他们可以上在职的教育硕士研究生。“这是对每一位免费师范生的长远发展、为他们的前程负责任。”宋永刚说。

  第四项优惠政策是国家规定在不少于10年的协议期内,师范生可以在学校之间流动岗位,“这也是一项非常优惠的政策措施。”宋永刚说。

  他强调,对师范生实行免费试点,是中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举措。在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,主要是要积累经验,为更大范围地推行创造条件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,涉及培养、培训、管理、待遇等一系列的关键环节,还需要配套措施跟进。

  目前,根据6所师范大学的招生计划,2007年将有约1.2万名学子受惠于免费师范生政策,且大部分名额向中西部地区投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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